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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起实施国五标准 上海5月禁卖国四车

发布单位:信息部 点击数:3780次 发布时间:2014-04-03 06:14:38.0

车辆市场517获悉4月30日起实施国五标准 上海5月禁卖国四车国四车只能卖到4月30日
  据悉,上海市提前实施国五标准的车辆主要是二大类,一类是总质量小于3500千克的轻型汽油车,另一类是公交、环卫、邮政用途的重型柴油车。为配套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本市已经在2013年11月起全面供应了国五的汽柴油,为确保实施国五机动车排放标准奠定了基础。
  上海市环保局表示,相比较于国四标准,国五标准轻型车氮氧化物可以降低25%,重型车氮氧化物可以降低43%,按照本市机动车年度注册登记总量统计,预计年度新增车辆可以减少氮氧化物年度排放量1000吨左右。
  根据通告规定,目前可以销售的国四标准车辆,必须是向市环保局完成登记的库存车,具体车辆、型号、数量可以在上海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和上海汽车服务行业协会的相关网站上查询,这些车辆的销售截止期是4月30日,也就是说5月1日开始不能销售这部分库存国四车辆了。
  市环保局强调,各销售企业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本通告的有关内容,履行向购车者告知通告有关规定的义务,并在与购车者签订购销合同时予以书面提示车辆的排放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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