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资 讯
论 坛
 

当前位置:国有政策法规

中重型车提前实施国IV标准

发布单位:信息部 点击数:3827次 发布时间:2013-12-12 07:05:14.0

 据车辆市场517获悉近日,中央气象台发布自有霾预警以来的首个橙色霾预警,地方气象部门也首次发布橙色甚至红色预警。近日有媒体报道说,“污染大户”中重型车或将加快实施国IV排放标准,不排除自2014年初即开始实施,但同时可能给国Ⅲ标准车留下缓冲期。据业内人士预计,最快于2014年,我国将推行中重卡的国IV排放标准。而在今年9月17日,环保部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规定,2018年1月1日起,全国机动车将全面实施国Ⅴ排放标准。北京市因已具备实施新标准的条件,将在标准正式发布后立即执行该标准。同时,环保部鼓励具备燃油供应条件的地方提前实施该标准。广汽丰田禾豪店总经理周小东表示,百余城市笼罩在雾霾之下,将会让国Ⅴ排放标准提早实施。目前,北京市已解决了低硫燃油的供应问题,具备实施第五阶段轻型汽油车排放标准的条件。经国务院批准,国Ⅴ标准发布后,将立即废止京V阶段标准,改为提前实施国Ⅴ标准。

 与现行的国四排放标准相比,此次机动车国Ⅴ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排放控制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严格了25%-28%、颗粒物排放限值严格了82%,并增加了污染控制新指标颗粒物粒子数量。按照该《计划》要求,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提升燃油品质。争取在2013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四”标准的车用汽油,2014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四”标准的车用柴油;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关于我们 | 诚征英才 | 联系我们 | 车辆市场517
Copyright2012 车辆市场517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电话:0971-6331336 传真:0971-6113361 E-Mail:qhcqjy@vip.163.com
邮编:810000 网站备案号:[青ICP备09000023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