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资 讯
论 坛
 

当前位置:国有政策法规

枣庄机动车无环保标将被罚

发布单位:信息部 点击数:3751次 发布时间:2013-12-06 07:04:14.0

 据车辆市场517了解到为了保护环境,控制污染,枣庄市环保局、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机动车环保标志、提升车用燃油品质等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记者了解到,路查、路检工作自2013年11月1日起实施。2013年11月1日—12月31日作为检查过渡期。以劝导、警告为主,不作处罚,责令车主整改。2014年1月1日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关于我们 | 诚征英才 | 联系我们 | 车辆市场517
Copyright2012 车辆市场517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电话:0971-6331336 传真:0971-6113361 E-Mail:qhcqjy@vip.163.com
邮编:810000 网站备案号:[青ICP备09000023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