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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二手车位政策收紧情况讨论研究

发布单位:信息部 点击数:3703次 发布时间:2014-01-25 01:25:18.0

 接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海珠区分局通知,购买二手车位的买家须为所属小区业主,一套物业只能购买一个车位。广州市房管局回应:这属于完善登记操作,不属新规。
  昨日,“@汇瀚按揭肖婉婷”在微博上称,接海珠区房管局通知:即日起,凡购买二手车位,购房者必须为该车位所属小区物业之业主,一套物业只能对应购买一个车位。消息引来众人围观和热议,认为是广州的调控政策疑似又出新招。
  不过,昨晚市房管局澄清,该规并非新举措,仅是对原有政策的规范。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车位租售管理,至今仍按市国土房管局与市交委2008年和2009年联合印发的相关规定,暂无新规。
  市房管局称,近期房地产登记部门对购买人为非小区业主或虽为小区业主但不符合“一户一车位”的二手车位转让登记,要求申请人提供该交易已在小区公示且无人提出异议的公证书,属完善登记操作,不属新规。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车位租售管理,如有新规定出台会及时向市民和媒体通报。
  物权法颁布实施以后,广州市也出台了车位租售管理相关规定,按理讲,购车位者必须为该车位所属小区物业之业主,一套物业也只能对应购买一个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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