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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 西宁市机动车落户门槛提高 排放标准再次升级

发布单位:信息部 点击数:3985次 发布时间:2013-12-12 01:10:05.0

 据车辆市场517本月起,西宁市与全国同步执行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这意味着西宁市机动车准入制度及相关监察水平都已提升一个档次。同时,这也标志着包括“煤改气”及其他空气环境保护措施在内的硬性规定,在更加深入细致实施后,道路上的“黑尾巴”将会明显减少,西宁市的空气环境质量将得到更大程度改善。

 据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机动车尾气污染是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随着西宁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机动车辆不断增多,西宁市空气污染由以煤烟尘为主转变为以煤烟尘、机动车尾气为主的混合型污染,省城空气环境质量面临着严峻考验。为此,西宁市人民政府从2010年开始着力解决机动车尾气污染。

 《西宁市机动车排放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省城机动车开始实行“黄绿标”制度,拉开了西宁市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专项治理工作的序幕。同时,西宁市公安、环保两部门加强机动车登记落户的审批工作,禁止尾气排放不达标的异地车辆落户西宁市。经过一年的综合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从今年起,西宁市开始执行国Ⅳ排放标准。新标准推出后,对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具有促进作用。为此,环保部门提醒消费者,尽量购买国Ⅳ排放标准以上车型,并且在提车前,到西宁市环保局指定的尾气检测点检测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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